第二课堂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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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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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门在申请多功能厅,演讲厅及多媒体教室时必须加盖本部门公章。如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在正常上课时间(周二至周六1~8节课)由教务处签字盖章方可,其他时间由学工部签字盖章方可。否则,我们将不予受理!
数字媒体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