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2-02  浏览次数: 72

 

我校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

中共江苏省委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制发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龚廷泰教授,
作主题为《开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的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笪佐领主持报告会并总结讲话

校理事会、校行政、校党委班子成员出席报告会

校理事会成员出席报告会
(摄影 李一迪、吴疆)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校党委及各总支、直属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11月28日下午2点30分,我校邀请了中共江苏省委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制发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龚廷泰教授,为我校全体师生党员作了一场主题为《开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的报告。校理事会、校行政、校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了报告会。
    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笪佐领主持。龚廷泰教授讲话分为六个方面:(一)《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二)新中国法制发展的历程;(三)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五)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六)增加法制观念、自觉践行法制。
    龚廷泰教授概述了四中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用详尽的数据和各个年代的资料阐述了中国法治发展的历程。在谈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时,他说,《决定》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指明了我国从以立法为中心向以法律实施为中心的转变、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是我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宣言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线图,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龚廷泰教授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问题,龚廷泰教授提出了他的三点看法,他认为,第一,在领导方式上,要实现由过去的人治型领导模式向法治型领导模式的转变。第二,要实现由靠运动型治理模式向规范型治理模式的转变。第三,要建立信仰法治、敬畏法律、践行法治的情感和责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关键还是要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龚廷泰教授认为,要强化人们对法治的信任感,要强化人们对法治的敬畏感,要强化人们对法治的责任感。
    报告既高屋建瓴又深入浅出,最后,龚廷泰教授引用了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闭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法治的一段讲话为报告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两位领导人的讲话表明了新一代领导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和敬畏,也预示着中国法治的希望。
    笪佐领副书记总结说,龚廷泰教授的报告集中反映了他的科学思想,我们一定要结合他的讲话和学校实际,做好学校的制度建设,将依法治校推向新的水平。笪书记强调,三江学院正处在改革发展的
转型期,全校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将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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